5.2.3 洁净度
洁净、无污渍、无异味、无串色、无搭色。
5.2.4 卫生指标
5.2.4.1 对与客人身体直接接触的纺织品应符合相应的标准。
5.2.4.2 经过洗涤的毛巾类应达到下列标准:
——细菌总数:<200cfu /25㎝2;
——大肠杆菌:不得检出/50㎝2;
——致病菌:不得检出/50㎝2。
5.2.4.3 洗涤后纺织品湿态的PH值应在6.5—7.5之间。
5.3 卫浴巾类纺织品
主要包括客房、餐饮、休闲、洗浴等使用的方巾、地巾、面巾、浴巾、浴袍等。
5.3.1 外形
织物经水洗后,外形应自然平服,无变形,无皱褶。颜色均匀、手感应柔软、蓬松。无拉伤破损。
5.3.2 自然损耗
有色巾类洗涤不超过120次(含120次)时不应有断圈、变形、露底、掉色等损坏;一等品质白色巾类洗涤不
超过80次(含80次)时不应有断圈、变形、露底、泛黄、泛灰等损坏。